租金債務擔保制度
更新時間:2016 年 12 月 6 日
內容
對於希望在稻城市繼續居住,但因沒有保證人而難以簽訂民間出租房合同的高齡者,我們將予以支持。通過支付初始擔保費(第二年起每年的擔保費),您可以從入住時到搬出期間獲得私人擔保公司的財務擔保。市政府對支付給民間擔保公司的初期擔保費的一部分進行補貼。
目標家庭(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家庭)
(1) 65 歲及以上單身家庭或 65 歲及以上人員組成的家庭 (2) 在本市有住所 1 年以上並在本市居住 (3) 在本市有私人出租房屋 (4) 有緊急聯繫人(親戚、熟人等) (5) 沒有保證人
債務擔保的內容和範圍
(1) 相當於每月房租、每月公共服務費、每月停車場費等的金額 (2) 搬家時搬走遺留物品所需的費用(相當於實際費用)
(3) 遷出時恢復原狀所需的費用(數額以民間擔保公司批准為準)
(4) 法庭訴訟等法律程序所需的費用(相當於實際費用)
擔保費
希望使用本系統的戶主向民間擔保公司支付的擔保費如下。
(1) 初始擔保費是租賃合同中規定的月租金等乘以一半所得的金額。
(不足 1 日元的部分向下舍入。)
(2) 從第 2 年起每年的保證費為 10,000 日元。
注:市政府僅補助(1)的初期保證費(2萬日元~4萬日元)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