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廁所改造促進資金補助制度
自下水道整備並開始使用之日起三年內,對於居住用房屋的汲取廁所及污水處理槽改造為水洗廁所的工程,市政府提供補助金或特別補助金。
- 注意1:不適用於新建或建築物所有者為法人情況。
- 注意2:有些地區無法獲得補助金。詳情請聯繫我們。
要獲得補助金或特別補助金,必須在開始改造工程之前向指定下水道科申請。
補助金
將汲取式廁所改造為沖水式廁所的情況
- 一般住宅的情況下
馬桶1個至2萬元。每增加1個加收1萬元 - 出租房屋、共同住宅的情況
廁所1個至10000元。每增加1個加收10000元
撤除污水處理槽,改為直接排放的情況
- 一般住宅的情況下
污水處理槽1基最多2萬元。每增加1基加收1萬元 - 出租房屋、共同住宅的情況
污水處理槽1基至1萬元。每增加1基加收1萬元
特別補助金
對於根據生活扶助法接受生活扶助的人,市長將補助經認可的改造工程費用的全額。
有關補助金・特別補助金的申請・詢問
下水道科設施管理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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