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厕所改造促进资金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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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5207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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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水道整备并开始使用之日起三年内,市政府对居住用房屋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槽改造为自来水厕所的工程提供补助金或特别补助金。

  • 注意1:不适用于新建或建筑物所有者为法人情况。
  • 注意2:某些地区无法获得补助金。详情请咨询。

要获得补助金或特别补助金,在开始改造工程之前需要向指定下水道课施工店申请。

补助金

将旱厕改造为冲水厕所的情况

  • 一般住宅的情况下
    一个马桶2万人民币。每增加一个马桶加1万人民币。
  • 出租房屋、共同住宅的情况
    厕所1个至10000日元。每增加1个加收10000日元

在拆除污水处理槽并切换为直接排放的情况下

  • 一般住宅的情况下
    污水净化槽1个最多20000日元。每增加1个加收10000日元。
  • 出租房屋、共同住宅的情况下
    污水处理槽1个最多10000日元。每增加1个加收10000日元。

特别补助金

对于根据生活援助法接受生活援助等的人,市长将全额补助经过认可的改造工程费用。

关于补助金和特别补助金的申请和咨询

下水道课设施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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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环境整备部 下水道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8-9719
稲城市 城市环境整备部 下水道课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