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處理費一覽表
2020年4月1日價格調整
本表項目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僅限於生活垃圾。
每戶最多可排放 10 件大件垃圾。超過 10 件時,請按照次日丟棄日的順序進行處理。
請為每件物品放一張加工票。如果不粘貼,則無法收藏。
小型家用焚燒爐除外。詳情請到市政府環境課垃圾資源課詢問。
關於不在本表中的處理方法,請諮詢大件垃圾收集中心(電話 042-370-5505)。
注意: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請將其作為大件垃圾處理。
- 一側 50 厘米或更多
- 三邊之和為100公分以上
- 重量為 5 公斤或以上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