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处理费一览表
2020年4月1日价格调整
本表项目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仅限于生活垃圾。
每户最多可排放 10 件大件垃圾。超过 10 件时,请按照次日丢弃日的顺序进行处理。
请为每件物品放一张加工票。如果不粘贴,则无法收藏。
小型家用焚烧炉除外。详情请到市政府环境课垃圾资源课询问。
关于不在本表中的处理方法,请咨询大件垃圾收集中心(电话 042-370-5505)。
注意: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请将其作为大件垃圾处理。
- 一侧 50 厘米或更多
- 三边之和为100公分以上
- 重量为 5 公斤或以上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