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5 月 2 日
生产绿地是系统地、永久地保留城市化地区农用地、有利于形成良好人居环境的城市规划体系。稻城市划定了437 个地区和 94.89 公顷的生产绿地。 (稻城市通知第1号,2020年1月1日)
一旦被指定为生产性绿地,需要妥善管理和保护农业用地,限制建造建筑物和开发住宅用地等活动,但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固定资产税、遗产税等) 。
《生产性绿地证明》和《农业用地特别缓缴证明》的签发请参见城市规划证明页面。
生产性绿地指定制度是对指定期限为30年的生产性绿地每10年延长指定期限的制度。对于已指定30年的生产性绿地,除非被指定为指定生产性绿地,否则不能适用遗产税递延制度。此外,5年后,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可能与住宅用地同等水平。
稻城市每年一月都会接受生产性绿地指定申请。 2020 年指定申请(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布)已结束。
2020 年指定的下一次招待会(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宣布)定于 2020 年 1 月举行。
生产性绿地的划定有一定的要求,其中一个街区的面积至少为300平方米。
此外,以前指定为生产性绿地的农田等可以重新指定。
申请指定时,请向城镇建设规划课咨询。
生产性绿地所有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购买(生产性绿地注销手续):
・指定为生产性绿地已满 30 年时 ・主要工人死亡时 ・主要工人身体衰弱,难以耕种时(根据医疗证明确定。如有必要,面谈人)要做的事。)
购买报价时,请事先咨询城镇建设课。
在生产绿区内进行建设(90平方米或以上)或开发需要获得城市许可。
此外,只有在农业所需物品的安装或管理不会造成生活环境恶化的风险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许可。例)温室、农具存放区、水果分选区等。
申请许可时,请事先咨询城镇建设课。
当生产性绿地指定的地块编号、土地面积或所有权发生变化时,请通知我们。
提交购买报价后如有变更,无需通知。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