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1 年 2 月 5 日
以部门为单位选择被审计部门和设施,按照法律法规等妥善处理财务、业务管理和管理相关行政事务的执行,并执行合理高效地进行审计,重点关注
审核结果向市长等汇报,并予以公布。
对于市政府补助投资的机构和指定的公共设施管理者,是否妥善有效地进行了与财政支援相关的会计等业务,以有无为中心进行监查。组织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到位。
审核结果向市长等汇报,并予以公布。
应市长的要求,关于总帐、特别帐、下水道事业帐和医院事业帐的结算,结算中的数字是否准确,预算的执行或管理业务正在妥善有效地开展,并且,我们将检查基金是否得到妥善管理。审查以后,向市长提交审查意见。
根据市长的要求,对记载健全判定率、资金短缺率以及计算基础事项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核后,我们将向市长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对总账、专账、下水道业务账、医院业务账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金收支和保管是否到位。
检查结果向市长报告并公布。
稻城市审计室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