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2020年市民税和东京都民税的主要变化

最后更新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

家乡税制检讨

总务大臣根据一定的标准,指定符合家乡纳税条件的地方团体(与市町村民税相关的捐赠税抵免特别扣除部分)。请查看以下总务省网站以了解目标地方组织。

2019年6月1日之后向非指定机构捐款的,将不再享受故乡纳税资格。
(注)市町村税、都民税的赠与税减免的特别扣除部分不属于对象,但所得税的所得扣除以及个人住民税的基本扣除属于对象。

扩大住房贷款等的特别税收抵免。

以下修订适用于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获得房屋等并将其用作住所的人。但是,这不适用于消费税率不是 10% 的住房购置。

适用年限将从目前的10年延长至13年。

第11年以后的3年,将设定扣除额上限,重点关注消费税税率上调2%等负担。具体来说,每年将扣除以下金额中的较小金额:
(1) 建筑物购买价格的2% ÷ 3

(2)年末按揭余额的1%

无法从所得税税额中完全扣除的部分,将在与改革前制度相同的扣除限额(所得税应税所得总额的 7%(最高 136,500 日元))内从市町村民税中扣除。房屋购买价款和住房贷款年末余额的扣除限额与现行水平相同。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