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该制度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消费税改为10%标准税率和8%减免税率的复数税率。
2020年10月1日发票系统启动后,买家为了获得购置税抵免,需要保存卖家开具的发票。
可以开具发票的人是已登记为合格发票开具企业的人,有义务根据买方的要求开具发票,并有义务保存与发票相关的电磁记录。
在应税交易中,如果您使用本市签发的付款通知书付款,即使您没有提前申请合格发票,我们也会开具合格发票。
对于其他应税交易,我们将根据采购企业的要求开具合格的发票。如果已开具收据,我们将开具收据以换取该收据,因此请联系每笔付款的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要求经营者开具合格发票。
注:但是,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支付预付的水电费等。
必须为每个账户注册合格的发票发行人。
在我市,我们已为每个账户注册了合格的发票开具企业,因此我们将注册号告知您。
关于稻城市下水道事业的会计及稻城市医院的答复,请咨询备注栏中记载的负责人。
姓名 | 注册号码 | 备注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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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 T2-0000-2013-2250 | |
稻城市下水道事业会计 | T8-8000-2000-1385 | 负责人:城市环境建设部、下水道科 |
稻城市立医院 | T2-8000-2000-1399 | 负责人:稻城市立医院管理部企划课 |
稻城市计划部计划政策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