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如果您丢失了个人号码卡,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全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时受理因遗失或被盗而暂停个人编号卡的情况。
我的号码 专为出国人员拨打
03-6734-0170 (需支付国际通话费)
个人编号卡遗失、烧毁、破损等时,可以向驻外使领馆、暂住地市、区、镇、村、常住地申请注销、补发。如果您想重新发行个人编号卡,请点击此处。
如果找回丢失的个人编号卡,只需完成暂停取消手续即可再次使用。
(1) 在海外大使馆申请发现的个人编号卡:必须在申请表上填写密码。稻城市申请:必须在柜台验证密码。
(1) 本人的个人编号卡
申请海外使馆:PIN号码必须写在申请表上
稻城市申请:需要在窗口确认密码 (2) 政府机关发行的附有法定代表人照片的本人确认材料(护照、个人编号卡等)1份。
(3)【成人被监护人的情况】登记信息证明书
即使取消个人号码卡的暂停,电子签名证书也不会自动取消。个人编号卡的暂停状态解除后,需要办理失效及重新发行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输入发现的个人编号卡的 PIN 码(4 位数字和 2 种用于签名的数字证书)。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