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教育委员会赞助等名称使用申请文件(2020年11月1日修订版)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公共事业的运营及名称使用规则

自2020年11月1日起,《稻城市教育委员会事业赞助名称使用规则》修订并更名为《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公共项目运营及名称使用规则》。
因此,各种申请书等的格式发生了变化,请确认。
此外,稻城市教育委员会的名称也可以与“支援”以外的适当名称(例如“合作”、“赞助”)一起使用。
在决定批准使用赞助名称等时,我们修改了措辞,以确保项目的赞助、内容等条件符合当前情况。
详细内容请确认以下内容以及PDF文件《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公共事业的运营及名称使用规定》。

关于赞助商名称等的使用申请

商业

对于稻城市教育委员会能够批准使用赞助者名称等的项目,如果稻城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其目的并批准使用第三方赞助项目的名称,则将获得支持。稻城市教育委员会不承担项目运营所需的任何费用或物资的项目,并且市政府雇员不参与规划和运营。

商务组织者

只有满足以下任何要求的组织才可以申请。
(1) 政府机关及类似组织 (2) 公益法人及类似组织(宗教法人、宗教组织、政党及政治组织除外)
(3) 教育团体、地区团体、文化团体、福利团体等 (4) 新闻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 (5) 与稻城市或稻城市议会签订的协议等(六)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主办方的存在和地点必须明确。
2. 已建立表达团体意图的组织和结构,包括章程、公司章程和其他规则。
3.具有良好的活动记录,并被认为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开展业务。

事业目的及内容

该项目的目的和内容符合稻城市教育委员会的政策,教育总监认识到该项目将有助于推动该项目并改善教育、学术、文化、体育等。的公民。

业务性质

(1) 必须符合公共利益。
(二)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不存在社会诟病风险。
(3) 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已获得或预计获得开展项目所需的许可。
(4) 主要不用于盈利或商业广告。
(5) 宗教宣扬、灌输、宣传等活动,或者否定宗教意义、鼓励非宗教的活动,或者其他损害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宗教中立性的活动。
(6) 支持或反对特定政党的活动或其他不损害稻城市教育委员会政治中立性的活动。
(7) 项目内容必须向公众广泛提供。
(8)如果项目实施可能产生噪声、拥堵等,必须采取充分的措施进行预防。
(九)不得代表组织或其他相关组织进行捐赠或签名活动。
(10) 不得对组织等或其项目等进行招揽。

其他条件

(一)场馆已采取足够的公共卫生和防灾措施。
(2) 如果您过去曾获得过稻城市教育委员会赞助的名称使用批准,则您已履行了提交绩效报告的义务,并且该名称的使用批准尚未被撤销。

关于申请

申请时,请将申请书连同“赞助名称使用批准申请书”中列出的附件一起提交给稻城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总务部教育总务课。 (请注意,审批时间约为1个月,请谨慎申请。)
项目完成后,请及时将其连同“使用赞助名称的业务成果报告书”中列出的附件一起提交给稻城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总务部教育总务科。 ETC。''。

批准条件

(一)计划如有变更等,应及时通知并获得批准。
(2) 制作传单、海报等时,请事先向教育总务课提交后再张贴或分发。
(3) 向小学、初中分发传单时 1. 将传单按年级、班级分类,并附上要求学校分发的信函。
2. 递送至每所学校必须由主办机构负责。
(四)稻城市教育委员会 如发现公共项目运营及名称使用有违规行为,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将立即取消赞助审批,今后不再批准。
(五)项目完成后,及时提交赞助绩效报告。届时请尽可能附上商务照片等。

规则、表格等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教育部教育总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