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该笔记本对于身体残障人士来说是获得各种支持所必需的。当认定其残疾符合《残疾人福利法》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程度时,将发放该残疾证。笔记本的等级为1级(最严重)到6级(轻度)。
残疾领域包括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平衡功能障碍、言语/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身体残疾和内部功能障碍。
原则上不予更新,但如果预计会发生变化,例如残疾状况减轻,则可以在颁发证书后一定时间后进行重新认证。
(1) 视力障碍 (2) 听力或平衡功能障碍 (3) 言语、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 (4) 肢体残疾 (5) 心脏、肾脏或呼吸功能障碍 (6) 膀胱或膀胱功能障碍直肠功能 (7) 小肠功能障碍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免疫功能障碍 (9) 肝功能障碍
原则上请携带以下物品到残障福利课窗口办理申请。
(1) 申请表(可在残疾人福利科窗口领取)
(2) 身体残疾诊断书/意见书(由身体残疾人福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指定医生在一年内撰写)
(3) 照片(长4cm x 宽3cm,不戴帽子,上半身,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拍摄)
(4) 与我的号码相关的文件
注:申请表是东京都使用的复印件式格式,因此无法从东京都网站下载。
注:申请笔记本电脑的同时,也可能受理服务等的申请。
此时,根据申请的服务,需要提供银行账户证明、保险卡复印件等。另外,服务有收费要求,详情请咨询残障福利科。
只有依身心障碍者福利法第十五条规定指定的医生,才可以为身体障碍者制作诊断书及书面意见。格式根据残疾类型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在下面下载。
(1) 残疾状况发生变化或增加新的残疾时 (2) 地址或姓名发生变更时 (3) 笔记本丢失或损坏时 (4) 笔记本持有人去世时 (5) ) 当笔记本中的残疾不再适用时。
稻城市福利部残障福利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