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残疾证明
更新日期:2024 年 1 月 15 日
该笔记本对于身体残障人士来说是获得各种支持所必需的。当认定其残疾符合《残疾人福利法》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程度时,将发放该残疾证。笔记本的等级为1级(最严重)到6级(轻度)。
残疾领域包括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平衡功能障碍、言语/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身体残疾和内部功能障碍。
原则上不予更新,但如果预计会发生变化,例如残疾状况减轻,则可以在颁发证书后一定时间后进行重新认证。
残疾类型
(1) 视力障碍 (2) 听力或平衡功能障碍 (3) 言语、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 (4) 肢体残疾 (5) 心脏、肾脏或呼吸功能障碍 (6) 膀胱或膀胱功能障碍直肠功能 (7) 小肠功能障碍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免疫功能障碍 (9) 肝功能障碍
如何申请
原则上请携带以下物品到残障福利课窗口办理申请。
(1) 申请表(可在残疾人福利科窗口领取)
(2) 身体残疾诊断书/意见书(由身体残疾人福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指定医生在一年内撰写)
(3) 照片(长4cm x 宽3cm,不戴帽子,上半身,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拍摄)
(4) 与我的号码相关的文件
注:申请表是东京都使用的复印件式格式,因此无法从东京都网站下载。
注:申请笔记本电脑的同时,也可能受理服务等的申请。
此时,根据申请的服务,需要提供银行账户证明、保险卡复印件等。另外,服务有收费要求,详情请咨询残障福利科。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书
只有依身心障碍者福利法第十五条规定指定的医生,才可以为身体障碍者制作诊断书及书面意见。格式根据残疾类型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在下面下载。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书(针对视力障碍者)(PDF:157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听力/平衡功能、言语/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PDF:225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针对身体残疾)(PDF:335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脑运动功能障碍)(PDF:200KB)
18 岁及以上的医疗残疾证明/意见声明(心脏功能障碍)(PDF:182KB)
18岁以下的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心脏功能障碍)(PDF:164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呼吸功能障碍)(PDF:161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声明(膀胱或直肠功能障碍)(PDF:221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小肠功能障碍)(PDF:161KB)
13 岁及以上的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针对免疫功能障碍)(PDF:207KB)
13岁以下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书(针对免疫功能障碍)(PDF:215KB)(PDF:215KB)
身体残疾医疗证明/意见(针对唇裂/腭裂等后遗症导致的咀嚼功能障碍)(PDF:81KB)
其他的
- 东京都根据申请进行审查,确定等级后发放笔记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会颁发笔记本,或者颁发的等级可能与医疗证明/意见上列出的等级不同。
- 笔记本的发行大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
-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执行以下程序。详细手续请咨询残疾人福祉科。
(1) 残疾状况发生变化或增加新的残疾时 (2) 地址或姓名发生变更时 (3) 笔记本丢失或损坏时 (4) 笔记本持有人去世时 (5) ) 当笔记本中的残疾不再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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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福祉部残障福祉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