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对于患有严重精神和身体残疾的儿童以及需要医疗护理的残疾儿童,市内能够接收的设施很少,而市外的设施也已经超负荷,因此可供市民就诊的名额不足。针对当前形势,对严重身心残疾儿童和需要医疗照顾的儿童开办日托设施的机构,给予建筑租金补贴。
・1个残障儿童保育中心(儿童成长支援、放学后的日间服务等)
・残障人士生活保育设施1个
每月建筑租金乘以 1/2 所得金额。但上限为5万日元。
最长期限为自收到资助决定之月起 5 年(60 个月)。
稻城市福利部残障福利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