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稻城市重度肢体障碍/医疗儿童(人)通商事务所发展促进事业支援
更新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全市可收容重度身心残疾儿童(人)和需要就医的残疾儿童(人)的场所较少。人)。
资助办公室
・残障儿童通勤办公室1个(儿童成长支援、放学后服务等)
・1个残疾人生活支援室
资助金额
每月房屋租金乘以1/2所得金额。但是,上限是 50,000 日元。
补贴期
期限为 5 年(60 个月),从收到拨款决定的月份算起。
补充指南等
稻城市重度肢体障碍/医疗儿童(人)营业所开发补助金推进事业(PDF:91KB)
稻城市重度身心障碍儿童(人)需要医疗、事业发展促进事业补助金(PDF:213KB)
打开 PDF 格式文件需要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以前称为 Adobe Reader)。
如果没有,可以从 Adobe 免费下载。
下载 Adobe Acrobat Reader DC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福利部残障福利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