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
出国旅行期间,因生病或受伤,不可避免需要到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回国后申请,可以作为境外医疗费领取医疗费用。
但是,因治疗目的而旅行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支付资格。
(1)您需全额支付在境外就诊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让患者填写《医疗详情声明》和《收据声明》,作为在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详情和所需医疗费用的证明。
(3) 回国后,请向所在市政府国民健康保险课提出申请。
(4)东京都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根据判断作出支付决定,并将支付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从申请到付款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
请在此下载并使用“医疗详情声明”和“收据声明”。
如果没有表格,请提供显示治疗细节的医疗声明。
如果是外文,请务必附上日文翻译。
如果没有表格,请提供显示医疗详细信息的收据声明。
如果是外文,请务必附上日文翻译。
我会索要一份副本。如果您有收据明细,请一并提交。
在国家防骗通知中,请出示您的护照等,以确认您的旅行事实以及与您申请付款相关的医疗费用是在相关旅行期间支付的。
确认原件中的相关旅行记录后,我们会要求提供包含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申请人照片、签名等的页面复印件,以及带有出入境记录印章的签证部分页面。
稻城市或稻城市委托的企业可以向在海外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询问。因此,我们会要求您填写一份研究同意书。
原则上签名应与接受治疗者护照上的签名相同。
海外医疗费用支付金额基本上以在日本的保险医疗机构等因同一伤病领取医疗补助金时的标准金额为标准金额加上向海外医疗机构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是通过比较支付的金额来确定的。
(1) 如果在海外以治疗为目的进行不在日本保险范围内的医疗程序,则不能享受福利。
(2) 如果因移居海外而丧失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资格,则无法享受给付资格。
(三)申请期限为自境外医疗费用缴纳次日起两年。
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5 点 注:公共假期上午 8:30 至中午以及下午 1 点至下午 5 点 注:公共假期仅市政厅开放。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