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因不得已的情况,难以在被保险人的住所领取与护理保险相关的资料时,希望将其寄送到被保险人的在留卡上记载的地址以外的地址时,请参阅“护理保险相关资料的发送地址”。您可以通过提交“设定通知”来更改发送地址。如果您想更改或取消已设置的送货地址,则需要类似的通知。
通知人(申请人) | 所需文件(如果通过邮寄,请附上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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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身份验证文件 |
除本人(亲属)外 | 委托书(如遇困难,★被保险人身份验证文件)+★亲属身份验证文件 |
法定代表人(成年监护人、馆长、助理) |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继承人 | ★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您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配偶、子女、孙子、兄弟姐妹、侄女、侄子等),需要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遗嘱)。 |
★身份证明文件:政府机关发行的当前有效证明(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健康保险证、护理保险证等没有照片的需要2份)
稻城市福祉部高龄者福祉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