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轻型车辆税自每年 4 月 1 日起向车主征收。即使您因处置、转让等原因不再拥有该车辆,除非办理报废或变更所有权手续,否则每年都会向登记车主征收税款。如果您还没有这样做,请尽快这样做。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