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由于需要减轻税收负担,住宅用地根据土地的大小分为“小型住宅用地”和“一般住宅用地”,适用特别措施。 (1) 小户型住宅用地:200 平方米以下住宅用地特惠措施(超过 200 平方米,每户最多 200 平方米),价格的六分之一 (2) 一般住宅用地:特惠措施小型住宅用地以外的住宅用地,按地价的三分之一平方米部分为一般住宅用地。)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