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办理转户手续时,请将保险证和负担比例证明书(有的话,负担限额证明书)返还给高龄者福利部护理保险课或护理证明课,领取受领者资格证明书。
请在变更地址之日起 14 天内,向新地址的市町村政府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则上,护理(需要支援)和负担率的证明将被转交给您转移到的区、町或村庄,期限为六个月。
办理转户手续时,请将保险证返还至高龄者福利科护理保险课。
如果您已获得原居住地的市区町村颁发的领取资格证明书,请在办理转户手续时向护理保险科或高龄者福利部护理证明科提交。
如果您尚未从您所在城市获得资格证书,请说明您是在完成转移过程时收到该证书的。
自地址变更之日起 14 天内提交领取资格证明书或提出申请时,护理(需要支援)证明书及缴费率原则上将转入稻城市 6 个月。
完成转移手续后,您的保险卡将邮寄到您的家中。
如果您通过进入下一个设施(您居住的特殊设施)将地址更改为该设施,则您之前地址的市政府将继续作为您的保险人。但是,社区设施(团体之家等)不符合居住地址例外条件。
稻城市福祉部高龄者福祉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