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术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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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9156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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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计

根据总务省规定的标准编制的统计会计,指的是将一般公共预算和特别预算(不包括公营企业会计)合并,并扣除重复金额。在稲城市,一般公共预算、土地整备项目特别预算以及后期高龄医疗特别预算的部分符合这一标准。

实际收支

市的收入和支出(在决算年度内收到的现金和支出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称为形式收支,决算年度内债务已确定且支付义务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金额等应从形式收支中扣除的资金称为应结转到下一年度的金额。
实质收支的盈余或赤字是判断财政运作状况的重要指标。实质收支为赤字意味着财政运作处于破产状态且不健康。

收入

市的收入根据其用途分类,可以分为市可以自由使用的一般财政资金和用途有限的特定财政资金。特定财政资金包括国库支出金、都支出金、地方债等。

经常一般财政收入

每年进入的收入中,市级税收和地方交付税等是指那些没有使用限制,可以自由使用的收入。由于每年连续稳定地收入,并且可以自由决定其使用方式,因此对市来说,这可以被视为灵活的收入。

经常收支比率

市的支出中,人件费、扶助费、公债费、物件费、补助费等经常性经费,以及市级税收、地方交付税、地方让渡税等经常性一般财政收入的使用比例的指数。
经常性经费中,国家和都等的经常性特定资金被用于其上,其他不足部分则由经常性一般财政资金来填补。经常性经费中使用的剩余经常性一般财政资金越多(经常收支比率越低),财政结构就越灵活。

公债费用比率

由于从平成18年度开始地方债许可制度已转为协商制度,因此从平成17年度决算开始以新设的比率为基础,基本上将地方债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公债费)置于分子,将标准财政规模置于分母进行计算。与以往不同的是,分子中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包括下水道等公营企业从普通会计中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的拨款,以及PFI和部分事务联合体等的公债费类似费用,这实际上反映了市整体决算。以过去3年的平均值进行展示。

财政能力指数

普通交付税算定中使用的基准财政需求额与基准财政收入额的比值。显示的数值是包括当年度在内的过去三年的平均值,数值超过1.0意味着财政能力较强。基准财政需求额是进行标准行政运作所需的费用,而基准财政收入额是对市级税收等收入的理论推算(每年7月确定)金额。
此外,基准财政收入额原则上包含市级税收等的75%。
当年度市的财政能力低于1.0时,将作为交付团体发放普通交付税;而超过1.0时则不予发放。(交付税按单年度进行评估。)

支出

市的支出分类方法包括根据地方自治法等的目的分类,如民生支出、教育支出、土木支出等,以及地方财政统计中使用的性质分类。接下来,将解释义务性支出、投资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的性质分类术语。

强制性费用

地方公共团体的经费中,指的是义务性和非弹性特征较强的经费,包括人件费扶助费公债费。这些经费都是无法自由削减的高义务性支出,属于每年重复支出的经常性经费。

人事费用

一般职员工的工资、市长、议员、教育委员会等特别职务的报酬,以及作为劳动对价支付的所有费用(工资、津贴、共济费、退休金负担等),用于决算统计上的费用分类。
在财政结构中占据重要比重,并且由于是经常性支出的费用,对确保财政的健康性具有重大影响力。

救助费

根据生活援助法、儿童福利法、老人福利法等,指的是给予被扶助者的费用以及市政所进行的各类援助的支出额。由于其性质,这些费用无法随意削减,其增加会导致财政结构的僵化。

公债费用

市发行的地方债(借款)每年度产生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以及临时借款的利息。用于支付过去债务的费用,如果这个金额增加,财政运营将变得僵化。

投资的经费

指的是道路、桥、公园、学校等建设及公共设施的整备所需的费用。包括普通建设事业费、灾害恢复事业费及失业对策事业费。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物件费用补助费用等、积累金、拨款、维护修理费、投资及出资金、贷款。

项目费用

市政府、学校等的消耗品费用、光热水费、设备购买费、计算机事务等的委托费用等适用。

补助费等

稲城市作为组成团体,负责共同处理的部分事务组合(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多摩川卫生组合、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组合、南多摩站火葬场组合等)所需的负担金和补助金,公营企业会计(下水道工程、医院业务)所需的负担金及补助金,以及市内各类团体(艺术文化团体、体育团体等)和振兴育成事业的补助金等均属于此类。

拨款

特别预算是以独立核算为前提的,但实际上由于市民负担减轻等方面的考虑,各个特别预算的支出与收费的匹配是困难的,不得不依赖于一般公共预算的拨款。市政府对国民健康保险特别会计、土地整备项目特别会计、长期护理保险特别会计和后期高龄者医疗特别会计进行了拨款,以用于运营资金、事务费用、赤字补贴等。

根据《地方公共团体财政健全化法》制定的财政指标

《地方公共团体财政健全化法》(《健全化法》)于2009年4月全面施行,旨在通过统一的指标明确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状况,以便在需要财政健全化或再生的情况下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健康化判断比率

在健全化法中,为了客观地反映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状况,并判断财政的早期健全化和再生的必要性,规定了以下四个财政指标作为“健全化判断比率”。

  1. 实质赤字比率
    一般公共预算等(包括部分特别预算)出现赤字时,将赤字金额与标准财政规模〔一般财源(主要是市级税收等)的标准大小〕进行比较并指标化。该比率越高,财政状况越恶化。
  2. 连结实质赤字比率
    为了掌握市整体资金的不足情况,将市所有会计的赤字额和黑字额的总额与标准财政规模进行比较并指标化。这个比率越高,市整体的财政状况就越恶化。即使一般公共预算是黑字,如果其他会计有较多赤字,也不能说市整体的财政状况良好。
  3. 实际公债费用比率
    单年度的借款还款额〔学校购置费(分期购买费)等,借款相关的费用也包括在内〕与标准财政规模为基础的金额进行比较并指标化(过去3年的平均值)。这个比率越高,市级税收等中占据的借款还款额的比例越高,财政的弹性就越低。
  4. 未来负担比率
    单年度的借款偿还额〔学校购置费(分期购买费)等,包含与借款相关的费用〕与以标准财政规模为基础的金额进行比较并指标化(过去3年的平均值)。这个比率越高,市级税收等中占据的借款偿还额的比例越高,财政的弹性就越低。

早期健康化标准

这是为了促使市政府在财政破产之前采取早期纠正措施而设定的财政状况注意范围(黄色区域)的基准值。如果四个比率中的任何一个超过了这个基准值,市议会需经过决议后制定“财政健康化计划”,并着手进行财政重建。

财政再生基准

财务状况的危险范围(红色区域)所示的基准值。如果未来负担比率以外的三个比率中有一个超过了这个基准值,市将处于财务破产状态,并在市议会的决议后制定“财务再生计划”,在国家和都的参与下开始市的再生工作。

资金不足比率

这是根据每个公营企业进行计算的,将资金不足额与业务规模进行比较并指标化的结果。这个比率越高,意味着通过收费收入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难度越大,经营状况存在问题。

经营健全化标准

这是显示各公营企业财务状况注意范围(黄色区域)的基准值。如果超过该基准值,则需要在市议会的决议后制定“经营健全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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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规划部 财政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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