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费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
更新时间:2019 年 11 月 29 日
对于公共设施和行政服务使用费、办证费等,从服务使用者和未使用者分担负担的公平角度出发,计算标准适合使用者。受益人。有必要承担基于
稻城市分别于 1997 年和 1999 年制定了“使用费的概念和计算标准”,并于 1999 年制定了“费用的概念和计算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计算了使用费和费用。2011 年,我们引入了基于复式簿记和权责发生制的新公共会计制度,从2017年开始,我们转向了基于总务省“统一标准”的新公共会计制度。现在可以掌握与设施和业务的管理和运营相关的全部成本,包括折旧费用等,可以比以往更准确地计算成本。
基于以上内容,为了实现“可持续的行政管理”和“用户负担的优化”,我们决定制定一个新的使用系统,该系统结合了新公共会计系统的观点,该系统利用了包括折旧成本在内的全部成本信息。费用计算标准和费用计算标准,现征求您的意见如下。
观景/意见申请期(已完结)
必须在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至11月12日(星期二)之间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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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邀请您对以下材料提出意见。
[参考]制定使用费计算标准(草案)和费用计算标准(草案)(纲要)的构想(PDF:104KB)
目标听众
在市内居住、工作、学习的人,以及在市内有办公场所、营业所、土地、建筑物的人
要了的意见以及意见的市的想法
使用费的计算标准(方案)、手续费的计算标准(方案)的意见公开招募结果(PDF:3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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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计划部计划政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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