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工资支付报告
更新日期:2024 年 8 月 29 日
提交工资支付报告
工资支付者(办公室等)必须在 1 月底之前向工资支付者(雇员)居住的市区町村提交上一年度支付的工资支付报告。
笔记
(1)投稿时,请务必附上汇总表。因为每年12月上旬向进行特别收集的营业所以及认为需要的营业所发送稻城市指定的一览表所以请利用那个。
(2)在汇总表中注明专项采集和正常采集的人数,务必填写总人数。如有正常征集对象,请填写转为正常征集的原因,并放在特殊征集和正常征集的个人陈述之间。
(3) 东京都和东京都内全部62个市町村正在彻底实施专项征收。在相当承认正常的征收的标准的时候,正常的征收被受理。如果有符合普通征收条件的人,请务必制作普通征收转换原因说明,并与工资支付报告一起提交。请注意,如果未提交或未说明转换为正常收集的原因,则可能会发生特殊收集。
(4) 工资支付报告提交后,如有更正或补充,请将“更正”和“补充”用红色标示,重新提交。
(5) 提交工资支付报告的截止日期为每年一月的最后一天。如果延迟提交,则可能会延迟税额确定通知书的发送、征收开始月份、适用员工的纳税证明的获取时间等。请注意。
(6) 即使个体经营者向全职员工支付工资(包括已申报纳税或未征收预扣所得税的情况),也需要提交工资支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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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税务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