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减免税率制度(经营者的通知来自日野税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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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2728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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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减免税率制度将于2019年10月1日与消费税率的10%提升同时实施。
不仅是处理减免对象品目的消费税的课税经营者,举例来说,作为会议费或交际费购买食品等的事业所,以及消费税的免税经营者,也需要确认所处理商品的适用税率和按适用税率进行分类记账等,为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
详细请咨询日野税务科(电话042-585-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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