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的处理方法
请务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品和金属物品”收集日将“喷雾罐、打火机、荧光灯、干电池”投放。
为了防止收集车辆和清扫工厂的事故和火灾,喷雾罐、打火机、荧光灯、干电池等有害物(易燃物)不得放入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和大件垃圾中,请务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金属物”收集日,将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进行投放。
特别是,喷雾罐、气瓶、打火机等,即使中身が残っていなくても也会成为有害物,请注意。
此外,如果无法用完,由于存在起火的危险,请不要打孔,将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并在“有害物”的日子里投放。无需标注“有内容”。
请注意,在处理收音机、遥控器等含有干电池的产品或照明设备时,可能会有干电池或荧光灯残留在其中,因此请务必将内部的干电池和荧光灯取出,并作为有害物进行分类处理。
如果混合在一起,将通过警告标签通知您,并且不会进行收集,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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