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有害物”日投放“小型充电式电池”和“不可拆卸充电式电池的小型电子设备”
在投放垃圾之前,请再次确认分类!
近年来,东京都内的垃圾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车发生火灾的情况越来越多。
原因被认为是,混入了“不可燃垃圾”等的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在处理设施的破碎机或收集车的压板被压碎时,导致加热和起火。火灾的发生不仅会导致机器损坏和工作人员事故,还可能导致收集延迟或停止向设施的搬运。
在投放垃圾之前,请再次确认是否正确分类。
什么是小型充电式电池?
这是可以反复充电使用的电池。
有锂离子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和小型控制阀铅酸电池,每种电池的本体上都有“回收标志”。
此外,某些进口或旧款充电电池可能没有“回收标志”,但如果是可以充电反复使用的电池,可以在“有害物”日投放。




小型充电式电池的排放方法
- 请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日,将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投放。
- 小型充电式电池在指定的回收合作店的回收箱中也会被回收。请在一般社团法人JBRC的网站上搜索并确认回收合作店。
- 请在用胶带等绝缘端子部分后再处理电池。

可拆卸充电电池的小型电子设备的处理方法
- 如果大约在50厘米以下,可以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品日”将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或者在市内11个地方的小型电子设备回收箱中,出门前请用胶带等绝缘端子部分。
- 请将50厘米以上的物品作为大型垃圾(需预约)处理。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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