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合作 彻底分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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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5090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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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分类,收集时可能会导致火灾!

锂离子电池等充电电池、电动剃须刀・移动电源等无法拆卸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请作为“有害物”处理。
如果错误地混入“不可燃垃圾”或“可燃垃圾”,可能会导致垃圾处理设施内发生火灾,造成机械损坏、工作人员事故、收集延迟及设施搬入停止。
在投放垃圾之前,请再次确认是否正确分类。
注释:无法拆卸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也可以在市内11个地点设置的“小型电子设备回收箱”进行集中回收。

请注意的物品【易燃物品的处理方法】

请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无法拆卸充电电池的小型电子设备)”日子里投放。

  • 干电池、按钮电池
  • 充电式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 打火机罐,气体罐(不打孔取出)
  • 作家
  • 发烟筒
  • 含有水银的产品,如水银温度计和水银血压计
  • 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电子烟、无线耳机等
  • 荧光灯

投放方法及注意事项

  • 请将每个物品放入塑料袋中并投放。特别是电池和水银温度计,请分别放入不同的袋子中投放。
  • 荧光灯保持原样,如果有两根或更多,请用绳子绑好后放出。
  • 请用双面胶带等将按钮电池两面粘贴并绝缘后再投放。
  • 无法拆卸充电电池的小型电子设备,请不要作为不可燃垃圾处理,而是用胶带等粘贴在端子上,作为“有害物”处理或放入“小型电子设备回收箱”。
  • 充电式电池请用胶带等绝缘处理,或作为“有害物”处理,或带到“市内回收合作店”。
  • 请在使用完喷雾罐、气体罐和打火机后再投放。如果无法使用完,请不要打孔等,直接投放,以免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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