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独立支持福利)
更新日期:2024 年 5 月 14 日
为了提高身体残疾人士职业和日常生活的便利性,我们付费购买辅助器具并维修所提供的辅助器具。
如果您想利用这项服务,请务必事先咨询残疾福利课。
注:自2020年4月起,取消为儿童(18岁以下)提供辅助器具的收入限制。
关于目标受众
持有身体残疾证及患有指定疑难杂症的患者。但是,如果您有护理保险的资格,请利用护理保险制度的护理保险对象(发放轮椅等)。此外,对于暂时需要治疗的牙套,其他系统(例如健康保险)可能会优先考虑。
关于辅助器具项目
我们为以下项目提供福利。
故障类型 | 辅助器具项目 |
---|---|
视力障碍 | 盲人安全手杖、义眼、矫正眼镜、隐形眼镜、遮光眼镜、弱视眼镜 |
听力受损 | 助听器 |
跛行 | 假肢、假腿、矫形器、姿势支撑装置、轮椅、电动轮椅、助行器、助行器、重度残疾人通讯装置、坐椅(仅限儿童)、站立装置(仅限儿童)、头枕(仅限儿童) )・排便辅助(仅限儿童) |
关于负担金额
一般来说,用户需要支付所购买或维修的辅助器具标准金额的 10%(标准金额因设备而异),每月最高支付金额取决于家庭收入,如图所示以下。此外,任何超出标准金额的金额将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分类 | 家庭收入状况 | 每月最高负担金额 |
---|---|---|
福利 | 福利户 | 0日元 |
低收入1 | 使用该服务的本人或监护人的收入在80万日元以下的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 0日元 |
低收入2 | 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 0日元 |
一般的 | 市民税的缴纳家庭 | 37,200日元 |
确定收入的家庭如下。
类型 | 家庭范围 |
---|---|
18岁以上残疾人士(不包括进入设施的18岁和19岁人士) | 残疾人及其配偶 |
残疾儿童(包括收养机构的18岁和19岁儿童) | 住民基本台账上监护人所属的家庭 |
另外,如果家庭中的居民税收入部分达到 46 万日元以上,则无法享受公共费用。
对于儿童(18岁以下),从2020年4月起取消了收入限制。
关于申请
如需获取申请表,请访问申请表下载页面。
如果您想申请辅助器具,请务必提前咨询残疾福利科。
请注意,如果您在购买设备后申请,我们将无法报销您的辅助器具费用。
另外,根据辅助器具的种类,有时需要医生的书面意见或东京身心障碍福利中心的判决书。
询问
残障福利科残障福利科(市政府2楼3号柜台)
电话 042-378-2111(分机 224,226,229,230)
传真042-378-5677
可用日期和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福祉部残障福祉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