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看护保险费的减税
更新时间:2023 年 5 月 1 日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的长期护理保险保费减免已于2020财年(2020年3月31日)结束。
然而,
- 缴费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2019年至2022年的保险费,如因不得已的情况无法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申请,请与我们联系。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影响,对符合条件的,可减免长期护理保险费。需要申请才能获得豁免。
符合豁免条件者
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的人都有资格。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其所属家庭的主要生活支持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死亡或重伤或重病
(2)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影响,本人所属的主要生计维持者的营业收入、房产收入、林业收入或工资收入(以下简称“营业收入等”)。杂项收入和股票交易收入)预计会减少,属于以下 a 和 b 的第 1 类被保险人
A. 2022年营业收入等中的任何一项的减少额(扣除保险金、损害赔偿金等应赔偿金额后的金额)为营业额的3/10以上上一年的收入等事项。
(b) 预计减少的营业收入等相关收入以外的上年度收入总额在 400 万日元以下。
(但是,如果前一年预计减少的营业收入等相关收入为“0日元”,则不适用此项豁免。)
注:这里的“家庭主要生计维持者”原则上是指在留卡上的家庭成员中令和3年收入最高的人。
免除护理保险费
2022财年长期护理保险费,缴纳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申请方法
填写申请书(请看内幕的减免判定流程),请与添加文件一起邮寄或者带到高龄者福利科护理保险课。
注:从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的角度出发,请您配合邮寄投稿。
注意:提交的附件将不予退还。此外,如果附件不全或内容不完整,我们可能会通过申请表上所列的电话号码与您联系,要求您补充附件。
关系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看护保险费减免申请书(Word版)(Word:60KB)
涉及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护理保险费减免申请书(PDF版)(PDF:180KB)
附件文件
请根据豁免申请的事由准备附件。相关附加文件的原始文件的副本是可以接受的。
(1) 证明营业收入减少等原因的文件 死亡 → 死亡证明 诊断书 长期住院(1 个月以上) → 住院证明等失业 → 离职证明、就业保险领取者证明等 停业和废止 → 停业和停业证明等重大业务损失 → 账簿等显示损失详情的文件 收入大幅减少 → 工资单、存款和存折等
(2) 证明2021年营业收入等相关收入状况的文件。最终报表、预扣税证明、工资单等所得税证明、会计账簿等(收入包括非应税收入。)
报名截止日期
直到 2023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
请尽快申请。
笔记
- 由于需要确认前一年的收入和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才能判断免税,因此必须申报所有家庭成员。如果您尚未声明,则无法申请。
(仅获得工资收入的人如果其营业场所已提交,则无需提交最终纳税申报表。)
- 豁免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
- 请注意,即使您因申请减免而获得保险费退还,如果过去有未缴的保费,也会适用于这些保险费。
- 做出豁免决定可能需要几天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豁免决定之前发送提醒,请注意。
- 存在虚假申请等情况的,可以撤销减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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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福利部高龄者福利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