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修订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本页是通知2020年度护理保险制度修订的页面。
包含政府的通知和材料。
关于2020年护理费用调整的通知
以下材料是修订项目的概述,并列出了主要的计算要求等。详情请查看相关部门法令和通知。
各修订项目的概要栏的最上方列出了适用的服务(如果在护理预防方面也采取类似措施,则将添加“★”)。
完整版
按服务
(1) 家庭护理支持/预防性护理支持
(2) 上门服务
(三)社区服务
(四)设施服务
关于标准部令的修改以及关于2020年护理报酬修改的通知[前往厚生劳动省主页]
关于2020年度护理费调整的Q&A【厚生劳动省主页】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1卷)(2020年3月15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2卷)(2020年3月19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3卷)(2020年3月29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4卷)(2020年4月18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5卷)(2020年4月30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6卷)(2020年5月17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7期)(2020年6月7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8卷)(2020年7月9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9期)(2020年8月29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10卷)(2020年9月27日)
关于2020年护理费调整的问答(第11卷)(2020年11月11日)
关于2021财年护理费修订的修订,过渡期将于2025财年末结束
在令和第3年护理费修订中,以下修订项目的过渡措施在令和5年末(令和6年3月31日)完成。对于修改的事项,请重新确认是否符合操作标准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 加强传染病对策(所有服务)
- 加强业务连续性努力(所有服务)
- 强制参加基本痴呆症护理培训(所有服务)
- 促进防止虐待老年人(所有服务)
- 加强设施服务中的口腔卫生管理(设施服务)
- 加强设施服务中的营养护理和管理(设施服务)
- 诊室医生不就医时加强扣除(上门康复)
注:详情请参见下方长期护理保险最新信息。
护理保险最新信息第1174卷“关于2021年度长期护理费修订中的修改事项,将于2021年度末结束过渡期(要求)”(PDF:1,284KB)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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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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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