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家护理支援事务所提取的护理计划验证
更新日期:2022 年 2 月 4 日
自2021年10月1日起,为了有助于制定能够提供符合用户意图和状况形象的上门护理的护理计划,分类支付限额标准金额的使用比例较高,以及我们将审查以家访护理为主的护理计划。如果您符合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标准(2021 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 336 号),并且市政府有要求,请向市政府提交护理计划。请注意,该机制并非旨在限制服务的使用。
目标家庭护理支持办公室
家庭护理支持业务占整个家庭护理支持业务分类支付限额标准金额的70%以上,且家庭护理服务占使用服务量的60%以上。
关于验证方法
1. 市要求家庭护理支援办公室提交适用的护理计划。
2. 居家护理支援室将考虑护理计划的适用性,并在护理计划中记载需要居家护理的理由等,并提交给市政府。
3. 市内将确认护理计划的内容,并根据需要在地区护理会议等上讨论护理计划。
4. 如果在讨论中确定有必要进行审查,家庭护理支援办公室还将重新考虑有关护理计划以及具有类似或类似内容的护理计划。
参考
请参阅下面的详细信息。
护理保险最新信息第1006卷《指定之家等事业的人事及管理标准第13条第18-3项规定的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标准的通知和适用》护理支援(通知)”(PDF:251KB)
最新护理保险信息第1009卷“关于家庭护理支援办公室提取的护理计划验证等”(PDF:9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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