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健康被害救济制度
定期预防接种造成的健康损害
由于定期的预防接种引起的副反应,可能需要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对生活造成影响等健康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预防接种法获得补偿。
根据健康损害的程度等,分为医疗费用、医疗津贴、残疾儿童抚养养老金、残疾养老金、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及殡葬费等类别,法律规定的金额将被支付。
但是,健康损害是否由预防接种引起,或是由其他因素(如在接种前后感染的疾病或其他原因等)造成的因果关系,将由由预防接种、感染症医疗、法律等各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国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只有在被认定为由预防接种引起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补偿。
如需申请补偿,请联系诊治的医生或稲城市健康科。
注释:详细信息请参阅厚生劳动省网站。
因自愿预防接种造成的健康损害
如果希望在预防接种法规定的定期接种期间之外接种,或者接种预防接种法未规定的疫苗(如腮腺炎等),将被视为自愿接种。如果在自愿接种中受到健康损害,可以根据独立行政法人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法获得救济。
注释:详细信息请参阅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网站。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福利部门 健康科
〒206-0804 东京都稻城市百村112号1(稻城市保健中心内)
电话号码:042-378-3421 传真号码:042-377-4944
稻城市 福利部门 健康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