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文化财产土地的土木工程等
更新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关于埋藏文化财产
埋藏文化财产是文化财产,例如埋在土地中的遗物,例如房屋遗迹和陶器。此外,已知存在埋藏文化财产的土地(著名埋藏文化财产保存地)主要被称为考古遗址。目前,稻城市内已确认的遗迹有161处。
在著名埋藏文化财产中进行土木工程等项目时,必须至少在施工开始前 60 天提交通知。如果您有建设计划,请联系终身学习课。
关于埋藏文化财产的咨询
关于遗迹是否为埋藏文化财产的咨询,在复合设施 Friend Hirao 内的稻城市地方档案馆 2 楼终身学习课文化财产柜台受理。请携带一份显示规划项目地点的指南地图或地图。如果您距离较远,请将地图传真给我们(传真号码:042-331-0660)。
我们不接受电话查询。为保证相关部分包含区域的准确性,我们只会窗口或传真回复,敬请配合。
发掘埋藏文化财产的通知
拟进行土木工程的地点属于埋藏文化财产的,必须依据文化财产保护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申报。
发掘通知书及同意书
附件文件
1.导览图(带标记的住宅地图等)
2.建筑施工图
3.建筑和建筑物的横截面
四。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如果提交者不是土地所有者)
笔记
・请至少在施工开始前 60 天将其提交给稻城市地方档案馆 2 楼终身学习课文化资产课。
・提交份数为2份。 (初级 → 东京都提交 → 稻城市提交)
・请以 A4 尺寸提交所有文件,包括图纸。
・提交人应为土地所有者、建设工程的负责人或执行负责人。
提交埋藏文物发掘报告后
提交的文件将从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发送到东京都教育委员会,大约两周后将回复发送给提交者。是否需要进行挖掘调查由以下类别决定。
申请者和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将相互协商,收到通知后请联系终身学习课。
施工前进行挖掘调查时
1.因施工等原因挖掘埋藏文化财产时
2.因设置堤防、临时建筑物等而有可能影响埋藏文化财产时。
3.安装永久性建筑物、道路等时,研究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进行试钻和确认调查时
1.无法通过地表观察判断埋藏文化财产有无,需要确认有无时
2.有埋藏文物需要进行发掘调查,需要更详细地掌握其内容和特征时,本市会提前进行局部发掘调查。
进行现场检查时
1.当计划挖掘深度不到达遗迹表面时
2.根据过去的调查结果,如果是遗迹稀少的地区等
3.小规模施工时,为了确认不会对埋藏文化财产造成影响,进行地基施工等时,市政府人员将在场。
如果我们进行了目击,遗骸得到确认,我们可能会进行初步调查。
精心施工
1.对于已经进行初步调查的地区
2.已经被夷为平地的地区 即使在这样的地区,在进行工程时也请小心,以免影响掩埋的文化财产。
关于埋藏文化财产的咨询
东京都稻城市平尾 1-9-1 稻城市教育部终身学习课
综合设施 Friend Hirao Inagi City 民俗资料室 电话:042-331-0660 传真:042-33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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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教育部终生学习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7-2121 传真:042-379-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