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市政居民税・都民税)

在推特上发推
在脸书上分享
通过LINE分享

页面ID1001662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打印大字打印

问题因结转损失(前年度及以前的股票转让损失或住宅转让损失等)抵消了所得,或因享受特别扣除使所得为0,却仍然被征税

回答

均等税的非课税判定是根据总所得金额来判定的。总所得金额是指在抵消结转损失之前的所得,以及在享受特别扣除之前的所得。当总所得金额超过均等税的非课税标准时,将会征收均等税。此外,扶养判定也是根据总所得金额来判定的,因此一旦超过480000日元,就无法适用税法上的扶养扣除。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这个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您觉得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对于在此栏中输入的意见等,我们无法提供回复。同时,请不要输入个人信息等。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