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市政居民税・都民税)

在推特上发推
在脸书上分享
通过LINE分享

页面ID1001660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打印大字打印

问题在同一时间收到了第二封纳税通知书(往年分)。

回答

标有“过年度分”的纳税通知书是在前年度以前的税额有未征收税额或变更时发出的。居民税的工资扣除是从6月到次年5月的周期内支付一年的税款。例如,3月辞职的人,前年度的4月和5月的税款无法通过工资扣除,因此如果在辞职时未能结清余额,将会作为过年度分(前年度未征收的4月和5月的税款)单独发送纳税通知书,与现年度的税款分开发送。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这个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您觉得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对于在此栏中输入的意见等,我们无法提供回复。同时,请不要输入个人信息等。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