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市民稅・都民稅)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1660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問題在同一時期收到了第二封納稅通知書(過年度分)。

回答

標示為過年度的納稅通知書是在前年度之前的稅額有未徵收稅額或變更時發行的。居民稅的薪資扣繳是從六月到翌年五月的循環中支付一年的稅款。例如,三月離職的人,前年度課稅的四月和五月的部分將無法從薪資中扣除,因此如果在離職時未能清算剩餘金額,則會以過年度分(前年度課稅未徵收的四月和五月部分)作為納稅通知書,與現年度課稅分別寄送。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0-7055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