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户籍的申报・证明)
问题在离婚时,如果我想保留现在的姓而不恢复旧姓,我该怎么办?
回答
同时提交离婚申请和“婚姻时所称的姓氏的申请”,可以在不恢复到婚姻前的户籍的情况下,以离婚时所称的姓氏编制新的户籍。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常见问题(户籍的申报・证明)
同时提交离婚申请和“婚姻时所称的姓氏的申请”,可以在不恢复到婚姻前的户籍的情况下,以离婚时所称的姓氏编制新的户籍。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