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什么时候进行产前检查?
更新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
一般来说,孕妇的基本健康检查是在怀孕第23周(第6个月末)之前每4周进行一次,从怀孕第24周到第35周(从第7个月到第7个月)每2周进行一次。 9 月底)。作为指导,您应该每月看一次医生,从怀孕第 36 周起每周看一次医生(从第 10 个月起直至分娩)。
稻城市提供孕妇体检券14张、孕妇超声波检查券4张、孕妇子宫颈癌筛查券1张,均为公费领取,并附有母子健康手册。袋子里面。
产前检查时请携带至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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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儿童福祉部亲子综合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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