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城市規劃總體規劃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5 月 23 日

都市計畫總體計畫是都市計畫法第十八條之二規定的「有關直轄市都市計畫的基本方針」。都市計畫中規定的區劃、區規劃、都市計畫設施等事項,依本城市規劃總體規劃決定。
城市規劃總體規劃作為“指導目標”,間接規範未來土地利用,不直接規範建築用途或建設活動。

稻城市城市規劃總體規劃(2020年3月制定)

稻城市於2003年3月制定了城市規劃總體規劃,一直在推動發揮城市特色的城市發展。此外,2008年和2013年也進行了一些修訂,本次回顧根據本市城鎮發展趨勢和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未來城鎮發展形象進行了全面修正。充分利用多摩丘陵的綠意和多摩川、三澤川、大丸運河等豐富的水源,打造「綠水環繞、人與人可以交流的城鎮」。目標是成為一個人與人之間可以跨代互動、體驗高品質、豐富生活方式、居民可以隨著世代更替而安家落戶的城鎮。
計劃只是將資料發佈到本網站,尚未建立綁定版本。

關於稻城市城市規劃總體計畫的審查

從2020年到2020年的三年裡,我們舉辦瞭如下所示的開放日,並根據公民的意見審查了該計劃。

過去的材料(所有 6 個開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