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1 年 5 月 19 日
(1) 必須居住在稻城市。但是,這不包括辦公室等。
(2)安裝者必須能夠自行處理垃圾處理容器所產生的殘留物。
(3)購買和安裝的垃圾處理容器必須隨時保持良好狀態並進行維護,以免對周圍地區造成滋擾。
(四)資助手續可於同一會計年度內完成。
購買前,請填寫垃圾處理容器購買申請書(另紙),提交給生活環境課程(不可透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我們也接受郵寄申請。
註:申請人每戶最多可申請兩台補助(電動車型每戶最多可申請一)。但是,如果自上次收到以來已過去三年,您可以重新申請。
請注意,制度每年都會在預算範圍內發放補助金,因此,如果超出計劃的單位數量,補助金就會終止,所以如果您打算購買,請與生活環境課程聯繫。
有關係統的詳細信息,請參閱下面的連結。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生活環境課程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