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現金福利(出城檢查、弱視眼鏡、輔助器具等醫療費用補貼,全額賠償)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4 月 1 日

關於現金支付(現金兌換)

此頁面適用於以下人群:

  1. 到東京以外的醫療機構就診但無法使用醫療卡的人
  2. 因出生或遷入等手續而在診斷書交付前到醫療機構等就診的人。
  3. 到過東京都內不支持醫療費補助制度的醫療機構的人
  4. 支付治療設備費用(弱視眼鏡、輔助器具等)的人
  5. 支付全部醫療費用者(100%)
  6. 持有東京都以外的國民健康保險證明的人
  7. 已依照其他醫療費補助制度自付費用的人
  8. 由於不可避免的原因而無法向醫療機構出示醫療證明的人

註:健康保險未承保的項目(體檢、疫苗接種、保險未承保的治療等)不在承保範圍內。
附註:如果您的孩子在學校、幼兒園、保育園等地生病或受傷,您可能有資格根據日本體育振興中心法獲得補助。請提前向學校查詢。
註:如果您因他人行為(交通事故等)而受傷,則需要另行辦理手續。

關於補貼

補貼金額將退還給醫療卡有效期內到醫療機構等保險醫療機構支付的自付費用。
請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所需文件。

申請地點

1推薦給透過郵寄提交文件的忙碌人士或難以到達辦公室的人士。
但是,我們不對郵件事故負責。請根據您自己的判斷使用指定記錄、簡單掛號信等。請注意,提交的文件無法退回。

2對於在育兒支援課程(總所2樓5號櫃檯)辦理手續有疑問或不清楚如何填寫的人,推薦使用。
不過,繁忙時段您可能需要等待。

推薦給附近的3個分所(平尾分所、若葉台分所)提交申請的人。
但是,分支機構僅保存文件。我們無法回答任何問題。

如果您在學校受傷

如果您在學校、幼兒園或保育園受傷,將根據日本體育振興中心法優先給予賠償。如果適用該福利,則無法享有醫療費補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與學校聯絡。

  1. 學校管理範圍內發生的、健康保險承保的災害,治療費用合計達到 5,000 日圓以上。
  2. 學校午餐食物中毒等疾病及學校活動受傷

詳細內容請參閱此處。

申請所需文件

在東京都以外的地方接受診斷時、診斷書交付前的診斷等(支付20%或30%的醫療費時)

如果您僅使用健康保險卡在醫療機構等支付費用,請提交此資訊。
1醫療補助支付申請表(PDF:122KB) (點擊此處查看樣本填寫(PDF:254KB)
註:住院和非住院請分別申請。
2 收據(正本)
3、兒童及兒童醫療卡(櫃台申請需正本;郵寄申請需影本)
4 現金卡或存摺(櫃檯提交原件;郵寄提交複印件)
註:僅適用於希望更改帳戶的人 註:對於日本郵政銀行,存摺
5 其他系統的診斷書等(在櫃檯申請時為原件;以郵寄方式提交時為複印件)
註:僅適用(上限申請證明、兒科慢性病診斷書等)

如果您承擔弱視眼鏡、輔助器具等費用。

如果您根據醫生的診斷購買了低視力眼鏡或輔助器具,請提交此表格。
1醫療補助支付申請表(PDF:122KB) (點擊此處查看樣本填寫(PDF:254KB)
2 收據(一般為原件。如果已提交給保險公司,則可以使用複印件。)
3、兒童及兒童醫療卡(櫃台申請需正本;郵寄申請需影本)
4 健康保險協會支付決定通知書(正本)
註:健康保險協會補助理續辦理完畢後,將辦理市府補助理續。
5 醫生的書面指示或醫療證明(一般為原件。如果已提交給保險公司,則可以使用複印件)
6 現金卡或存摺(櫃檯申請需正本;郵寄申請需影本)
註:僅適用於希望更改帳戶的人註:對於日本郵政銀行,存摺

詳細內容請參閱此處。

如果全額支付醫療費用(100%)

如果您在向醫療機構等付款時未使用健康保險證或醫療卡,請提交此資訊。
1醫療補助支付申請表(PDF:122KB) (點擊此處查看樣本填寫(PDF:254KB)
註:住院和非住院請分別申請。
2 收據(一般為原件。如果已提交給保險公司,則可以使用複印件。)
3、兒童及兒童醫療卡(櫃台申請需正本;郵寄申請需影本)
4 健康保險協會支付決定通知書(正本)
註:健康保險協會補助理續辦理完畢後,將辦理市府補助理續。
5 現金卡或存摺(櫃檯提交需正本;郵寄提交需影本)
註:僅適用於希望更改帳戶的人註:對於日本郵政銀行,存摺
6 其他系統的診斷書等(在櫃檯申請時為原件;以郵寄方式提交時為複印件)
註:僅適用(小兒慢性病診斷書等)

詳細內容請參閱此處。

如果您面臨高額醫療費用

如果您有資格獲得高額醫療費用,請提交此表格。

高額醫療費是指同一被保險人(家屬)同一個月內在同一部門就診的醫療費(同一家庭合計金額)的70%,這是醫療費補助制度稍後由健康保險協會提出。
兒童醫療費補助制度是從投保醫療費中減去健康保險協會承保金額後的差額進行補助。 (丸子、丸青每次就診200日圓除外。) 如果您符合高額醫療的資格,請向健康保險聯盟申請高額醫療。有關程序,請聯絡您的健康保險協會。
辦理手續後,請向區役所提交以下資料,申請醫療費差額。

1醫療補助支付申請表(PDF:122KB) (點擊此處查看樣本填寫(PDF:254KB)
註:住院和非住院請分別申請。
2 收據(一般為原件。如果已提交給保險公司,則可以使用複印件。)
3 醫療卡(櫃檯申請需正本;郵寄申請需影本)
4 健康保險協會支付決定通知書(正本)
註:健康保險協會補助理續辦理完畢後,將辦理市府補助理續。
5 現金卡或存摺(櫃檯提交需正本;郵寄提交需影本)
註:僅適用於希望更改帳戶的人註:對於日本郵政銀行,存摺
6 其他系統的診斷書等(在櫃檯申請時為原件;以郵寄方式提交時為複印件)
註:僅適用(上限申請證明、兒科慢性病診斷書等)

詳細內容請參閱此處。

退還收據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全額補貼,收據將無法退回。如有需要,請影印一份。
如果您想在最終報稅表上使用包含自付金額的收據,請告知我們。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兒童福祉部育兒支援課程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