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7 月 30 日
根據2020年1月1日發生的能登半島地震造成的損失,根據稻城市稅條例第18條之2第1項的規定,「在石川縣或富山縣有地址的納稅人」 「義務人」的市稅申報繳納期間中,2020年1月1日以後的期限將暫時延長。
稻城市告示第6號(關於2020年能登半島地震而延長城市稅申報繳納期限的事宜)(PDF:24KB)
(個人) 在石川縣、富山縣有地址或住所的納稅人 (法人) 在石川縣、富山縣有總公司等的納稅人 註:上述地區以外的人也可能受到受災情況的影響。根據情況,期限可能會延長。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註釋:不包括與石川縣七尾市、輪島市、珠洲市、羽咋郡滋賀町、豐洲郡穴水町、豐洲郡能登町有關的城市。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