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社會貢獻活動推動補助金制度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4 月 1 日

系統總覽

根據市民活動積分制度的結果,該補助金將用於支援在稻城市內開展新事業、為社會做貢獻、接受志願者活動的組織的升級(事業擴大)。這筆費用,我們旨在加強組織的基礎,鼓勵公民參與志願者活動,並促進社會貢獻活動。

對在稻城市內設有活動據點和聯絡點,持續開展社會貢獻活動的團體,給予最高 5 萬日元的補助金的製度。

目標組

有資格獲得補貼的群體是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群體。

  1. 特定非營利活動促進法(1998 年第 7 號法)第 2 條第1 健康、醫療、福利促進、社會教育、社區發展促進、旅遊促進、科學、文化、藝術和體育、環境保護、兒童健康教育、信息社會發展、科學技術促進、經濟振興活動、救災活動、社區安全活動等)持續開展。
  2. 團體的活動必須遵守稻城市製定的“社區共同發展指南”。
  3. 在稻城市設有活動據點和聯絡處,在稻城市開展活動。
  4. 該組織必須是非政治、非宗教和非營利性的。
  5. 超過一半的成員必須是 5 人或更多人的稻城市民。

城鎮協作發展指南

合資格企業

有資格獲得補貼的項目是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項目。但是,同一項目的補貼會連續發放兩次。

  1. 解決地區問題等的新業務,或基於新想法目前正在實施的業務。
  2. 擬開展的項目應有助於改善公民生活。
  3. 該項目必須促進發現志願者以實施該項目。
  4. 該項目必須在補貼申請年度內完成。
  5. 即使在獲得補貼後,該項目也必須計劃繼續進行。
  6. 該項目不得從稻城市獲得除此補助金以外的補助金。

補貼發放前的流程

補貼發放的流程大致如下。在市主頁、公關通知招募等的具體時間。

補貼發放前的影像流程

申請期間

2020年4月1日(週一)至2020年6月30日(星期日)

關於補貼申請

該補助金是市委託特定非營利法人稻城市民活動支援中心進行的項目,該法人是區域振興廣場的指定管理者。稻城市社會貢獻活動推進補助金審查委員會從民間團體和學術專家中選出,對申請進行審查。
申請應提交至:

提交地點

特定非營利組織市民活動支援中心稻城

地址

郵政編碼 206-0802 2112-1 東長沼市稻城市社區促進廣場 1F

電話

042-378-2112

傳真

042-378-6971

接待日期/接待時間

上午10:00至下午4:30 注:每月第二個星期二休息

這是“稻城市民活動支援中心”的主頁。 (外部鏈接)

點擊這裡查看區域推廣廣場的設施信息。 (內部鏈接)

補貼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可從以下網址下載。
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交其他文件以確認您的業務詳情。

申請時需要的文件

項目完成後申報時應提交的文件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產業文化體育部市民協作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