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社会贡献活动推进补助金制度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系统总览

根据市民活动积分制度的结果,向稻城市内为开展新事业、加强事业(扩大事业)而进行社会贡献和志愿者活动的团体提供补助金。我们旨在夯实组织基础,鼓励公民参与志愿者活动,推动社会贡献活动。

这是对在稻城市设有据点和联络点、持续从事社会贡献活动的组织给予最高 5 万日元的补助的制度。

目标组织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组织有资格获得补贴。

  1. 《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1998 年第 7 号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旨在促进不特定和大规模利益、促进健康、医疗、福利、社会教育、城镇建设促进、旅游、学术、文化、艺术、体育振兴、环境保护、儿童健康成长、信息社会建设、科学技术振兴、经济(指以振兴活动、救灾活动、社区安全活动等为目的的活动)持续进行。
  2. 团体的活动必须遵守稻城市制定的“城镇协作开发指南”。
  3. 在稻城市内设有活动据点和联络点,在稻城市内开展活动。
  4. 该组织不得有政治、宗教或营利目的。
  5. 5人以上的团体,必须有一半以上是稻城市民。

城镇协作发展指南

目标业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企业有资格获得补贴。但同一项目最多只能连续两次获得补贴。

  1. 该项目必须是一个新项目或基于新想法解决地区问题的现有项目。
  2. 要实施的项目必须有助于改善公民的生活。
  3. 该项目必须促进志愿者在执行该项目时的发现。
  4. 该项目必须在申请补贴的财政年度内完成。
  5. 即使获得补贴后,该项目也必须继续实施。
  6. 除稻城市的补助金外,该项目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补助金。

补助金流向

发放补贴的一般流程如下。具体招聘时间将在本市网站、公关等方面公布。

图片 补助金发放流程

申请期间

2020年4月1日(星期一)至2020年6月30日(星期日)

关于申请补贴

该补助金是市委托指定非营利法人稻城市民活动支援中心进行的项目,该法人是地区振兴广场的指定管理者。申请书由稻城市社会贡献活动推进补助金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该委员会由市民团体、学术专家等选出。
提交申请的地址如下。

提交地点

特定非营利法人市民活动支援中心稻城

地址

邮政编码 206-0802 2112-1 稻城市东长沼地区振兴广场 1 楼

电话

042-378-2112

传真

042-378-6971

接待日期/时间

上午 10:00 至下午 4:30 注:每月第二个周二休息

这是“特定非营利组织市民活动支援中心稻城”的主页。 (外部链接)

点击此处查看地区推广广场的设施信息。 (内部链接)

关于补贴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可以从下面下载。
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交其他文件以确认您的业务详细信息。

申请时所需文件

项目完成后报告时应提交的文件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产业文化体育部市民协作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