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3 年 2 月 10 日
為了消除汽車駛入部分與道路的高低差,可見道路上設置了“駛入擋塊”、“鋼板”、“車梯”等。
在道路上安裝這樣的物業會阻礙雨水的流動並導致道路被淹。另外,嬰兒、老人、行動不便的行人、摩托車、自行車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請勿安裝,非常危險。
這些行為違反了道路法第43條,因此受到禁止,如果發生事故,安裝者可能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筆記)
《道路法》第 43 條:任何人不得從事左側所列有關道路的行為。
(1) 不必要地損壞、污損道路的。
(四)在道路上不必要地堆放石塊、竹子、樹木等物品或有其他妨礙道路結構、交通的行為的。
此外,如果要消除不平度,您可以根據道路法第24條申請“自費道路建設工程”,自費進行L形溝槽和人行道的底切工程。底切的範圍和結構請聯繫稻城市政府城市建設部管理課(聯繫方式如下)。
為了讓大家安全、舒適地使用道路,敬請諒解與合作。
稻城市城市建設部管理科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