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7 月 5 日
如果您是兒童津貼的領取者,但未能支付學校午餐費,您可以要求從您的兒童津貼中扣除該金額並用於支付學校午餐費。
兒童津貼是為了幫助兒童健康成長而發放的,如果拖欠了與兒童撫養相關的學校午餐費,並將津貼用於與該目的無關的目的,這不符合精神法律的。
請在兒童津貼發放月份前一個月的 10 日之前,向教育事務課諮詢並提交《兒童津貼相關學校伙食費徵收申請表》。
兒童津貼支付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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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中旬 | 5月10日 |
十月中旬 | 9月10日 |
十二月中旬 | 11月10日 |
二月中旬 | 1月10日 |
四月中旬 | 3月10日 |
稻城教育部教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