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每一位安裝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人
最後更新時間:2023 年 4 月 6 日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法規修訂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一系列涉及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事故接連發生,因此修訂法律法規,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由於法律法規的修改,要求建築相關方執行以下第1至4項。
1 切斷閥的設置【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第五項第十九款第一項、第三項相關】註:截至2020年3月31日
在集管中安裝截止閥的範例
為確保在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區域進行施工和維護時的安全,如果沒有安裝,必須安裝截止閥來關閉管道,以防止二氧化碳釋放。
註:在稻城市,所有配備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建築物均配備截止閥。
在操作管路中安裝截止閥的範例
2 新標誌設置【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第五項第十九甲(五)項相關】註:截至2020年3月31日
必須在以下地點的入口和出口等顯眼位置設置提醒注意二氧化碳危險的標誌。
- 有儲存二氧化碳容器的地方(滅火器鋼瓶儲存)
- 二氧化碳釋放場所(以下簡稱「保護區」)
注意:將安裝兩種類型的標誌:插圖型(A3)和文字型(A4)。
插圖型(A3)
筆記(A4)
3 新增必須由建築人員維護管理的事項【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之二相關】註:截至2020年3月31日
- 當人員進入保護區時,截止閥必須關閉。
- 當無人進入保護區時,截止閥應保持開啟。
- 如果該物體自動啟動且有人進入保護區,則將自動手動切換裝置設定為手動模式。
- 如果滅火劑被釋放,請確保保護區內沒有人員。
-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控制面板附近應有書籍(設備配置圖、系統圖、保護區平面圖及儲存容器存放位置、自動/手動切換工作流程圖) 。
關閉安裝在集管中的截止閥的範例
檢查控制面板上截止閥是否關閉的範例
自動手動切換裝置手動狀態範例
4 消防設備工程師等實施檢驗【消防法施行令第36條第2項第4號相關】
無論建築物的總面積如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僅限於區域範圍的釋放系統)現在必須由消防設備工程師或有資格檢查消防設備的人員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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