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7 年 3 月 1 日
在環境學習中心設施中,我們根據市空氣輻射劑量測量響應政策測量了空氣輻射劑量,因此我們將公佈結果。
另外,在該測定中,沒有需要清掃等的地方(超過判定基準值(0.23微西弗/小時)的地方)。
注:環境學習中心的舊設施名稱為“回收店”。
設施名稱 | 測量日期 | 天氣 | 測量位置 | 測量值(單位:微西弗每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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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地1厘米 | ||||
環境學習中心 | 2月21日 | 晴天 | 主樓西側天溝下 | 0.063 |
在主屋入口前 | 0.076 | |||
主樓南側雨水槽下 | 0.073 | |||
鶴川公路一側入口旁 | 0.061 | |||
三澤川一側出入口附近 | 0.066 |
【解釋】
由每小時0.23微西弗換算為每年0.99864毫西弗時,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建議普通人接受的正常輻射劑量(每年1毫西弗以下(自然輻射劑量等)(不包括) ), 所以這個值就是城市的判斷標準值。
根據環境部《去污指南》,如果地面1米處的輻射劑量低於每小時0.23微西弗,將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但城市更安全。我們站出來做出判斷以距離物體最近的點(離地1cm)的測量結果為準。
稻城市民部環境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