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最後更新:2008 年 1 月 23 日

 每個公民都是推動城市治理的責任主體。因此,我們作為居民享有基本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有繳納城市稅等的義務,並有參與城市管理的權利。除了擁有參與選舉的權利外,您還有以下直接主張的權利:
對非法財產處置請求審計、請願、請願也被視為公民的權利。

公民直接索賠時間表
主題 簽名數量 提交地點
條例的製定、修訂和廢除 至少1/50選民的簽名 市長
行政審計 至少1/50選民的簽名 審計委員會
解散市議會 超過三分之一選民簽名 選舉委員會
解僱市議會成員 超過三分之一選民簽名 選舉委員會
罷免市長 超過三分之一選民簽名 選舉委員會
罷免副市長等 超過三分之一選民簽名 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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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市議會事務局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