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請告訴我養老金領取者去世了時候的手續。

最後更新:2022 年 4 月 1 日

當應支付給死者的撫卹金仍有剩餘時,未支付的撫卹金將支付給共同謀生的遺屬。

通知窗口

年金領取者死亡時,請將未支付年金的申請書連同領取年金領取者的死亡通知書一起提交給府中年金事務所或市政府年金課。增加)。
注:如果可以領取遺屬厚生年金,請到府中年金事務所領取。
注意:如果死者是互助協會的成員,則可能需要向每個互助協會提交。

必要的東西

如申索人與死者來自同一家庭

(1) 戶籍副本 ・申請人與死者為同一戶籍時 ⇒ 申請人的戶籍副本(死亡日以後發行,與死者的關係)
・請求者與死者不同的戶籍時 ⇒ 請求者的戶籍副本和死者的戶籍副本等的組合。
(2) 申請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請人及家庭所有成員的詳細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戶主”、“關係”、“變更”事項)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證(死亡日期、住所和關係)
(4) 請求者的存款(儲蓄)存摺 (5) 年金證明書、年金證明書、基本年金號碼通知書、死者的年金簿 (6) 請求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我的號碼卡、駕駛執照等) )
注:第(2)、(3)項可通過填寫申請人主號省略。

如果索賠人與死者在不同的家庭

(1) 戶籍副本 ・申請人與死者為同一戶籍時 ⇒ 申請人的戶籍副本(死亡日以後發行,與死者的關係)
・請求者與死者不同的戶籍時 ⇒ 請求者的戶籍副本和死者的戶籍副本等的組合。
(2) 申請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請人及家庭所有成員的詳細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戶主”、“關係”、“變更”事項)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證(死亡日期、住所和關係)
(4) 請求人的存款(儲蓄)存摺 (5) 養老金證明、養老金證明、基本養老金號碼通知書、死者的養老金簿 (6) 生計維持/身份證明(第三方證明或生計證明相同關係的文件) .)
(7) 委託人的本人證明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
注:第(2)、(3)項可通過填寫申請人主號省略。

可以領取和排名的倖存者

1.配偶 2.孩子 3。父母 4.孫子 5.祖父母 6.兄弟姐妹 7.除上述人員外的三等以內親屬

此外,在辦理手續時,需要提出申請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

聯繫信息

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2、143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政編碼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電話 042-361-1011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